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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陈作荣在省政协学习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市政协研究室】 【 】 【2024年12月26日】

今天,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学习交流会。会上,市政协主席陈作荣围绕“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作交流发言,摘要如下: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

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是提升协商议政质量成效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都明确提出“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为更好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运用提供了重要遵循。

多层严格把关,促进协商建言质量提升

协商成果能否采纳落实,取决于协商建言的“含金量”。只有提高协商建言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提高成果转化率。一是提高委员履职水平。我们常态化开展委员读书、理论学习和政治培训,不断提升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以来,共举办“学思讲坛”21期,开展线上委员读书活动16次,举办7期委员培训班、实现本届政协委员培训全覆盖。 二是明确协商成果标准。协商意见、提案、监督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是重要协商成果;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也是协商成果,而且是更重要的协商成果。我们也把“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作为衡量协商成果的重要内容。三是明确成果报送要求。根据协商成果类别,严格审查把关,经专委会初审、分管副主席审定、主席会议集体审议后再上报。全体会议的会议情况及协商意见、重要协商成果及界别集体协商意见,分别以政协党组报告、协商纪要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两院”,对其他重要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则实行专件报送,有效提高了采纳落实率。

多向沟通对接,促进协商成果规范办理

成果采纳是协商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我们通过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机制,促使人民政协协商成果精准送达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并第一时间批复交办。一是完善批办机制。联动党委政府办公室,明确党政领导对政协协商成果的批办流程,避免将政协协商成果与职能部门动态简讯、信息简报“混为一谈”,确保每项成果“原汁原味”得到呈送,推动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批阅、研究政协协商成果的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政协各项履职成果批示230件次,基本做到“有文必批”。二是完善交办机制。加强沟通协商,细化协商成果交办的程序、标准和时限,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如创新建立提案交办意见审定机制,对职能交叉、边界模糊的提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编办四家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主办单位。三是完善联系机制。加强政协委室与党政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召开部门联系会,及时了解协商成果的采纳情况,促进成果跟踪落实。

多维跟踪督查,促进协商成果落实落地

针对协商成果转化上普遍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形式走过场、落实中“最后一步”无法到位等问题,我们坚持办理流程规范化、办理落实制度化、跟踪督查常态化。一是落实分类处置。明确要求承办部门及时梳理研究、列出办理清单,对有条件落实的,尽快研究落实;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落实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超出职权范围或因工作形势发生变化而无法落实的,需作出解释说明。二是联动跟踪督办。建立健全协商成果跟踪督办机制,出台《重点履职成果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规定各委室每年至少选择1件履职成果,共筛选15件左右重点履职成果,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发文、联合督查,既提升了履职质效,又助推了中心工作。三是纳入评价体系。将党政部门对承办的政协协商成果落实情况,作为评价“支持政协工作”的关键指标,建立起可量化、可执行的评价标准。

多重评估激励,促进作用发挥向深度拓展

加强对协商成果的反馈、评估和运用,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也有利于政协对下一步履职议题的研究和选择,以推动政协履职更加精准、更具实效。一是做好及时反馈。明确反馈时限和要求,确保各类协商成果得到及时有效反馈。探索建立协商成果反馈跟踪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实时记录反馈进度和结果的机制,对未按时反馈的自动提醒督促。二是强化成果评估。健全协商成果及办理情况评估机制,实行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提案人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质量的双向评议,推动了提案工作质效的持续提升。三是持续深化履职。对一些重大协商成果,特别是那些办理落实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意见建议,采取连续调研、跟踪视察、“回头看”等方式,通过再调研、再协商、再监督,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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