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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秘书处】 【 】 【2024年11月21日】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协:

为进一步提升委员工作室建设质效,更好发挥委员工作室在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中的作用,根据《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室建设运行指导细则》规定,现就开展全市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市、县两级政协委员工作室。

二、评定时间

2024年11月中旬至2024年12中旬。

三、工作步骤

(一)自评(11月20日-24日)。各委员工作室回顾总结成立以来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对照《温州市政协委员工作室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在考评得分表中赋分,同时形成1500字左右总结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做法、成效和体会。市本级委员工作室将《考评标准》自评情况和总结材料报联系的市政协专委会,县(市、区)委员工作室将《考评标准》自评情况和总结材料报县(市、区)政协。

(二)审核推荐(11月25日—29日)。市政协各专委会、县(市、区)政协,对联系管理指导的委员工作室自评情况逐条进行审核打分。根据审核结果,市政协专委会各推荐1-2个优秀委员工作室,县(市、区)政协各推荐2个优秀委员工作室,报市政协委员工委。

(三)研究审定(12月中上旬)。市政协委员工委根据申报推荐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研究提出全市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建议名单,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结果公布(12月下旬)。市政协将适时公布全市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名单,同时在市政协微信公众号上和相关媒体上宣传推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工作要求

市政协各专委会、各县(市、区)政协要高度重视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评选工作,注重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要严格执行《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室建设运行指导细则》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逐条赋分,严格评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所推荐优秀委员工作室的考评得分表和总结材料报市政协委员工委。

联系人:蔡色列、郑溢,88968281。


 

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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