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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会风会纪监督“十严禁”纪律规定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协


一、严禁发表、散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二、严禁编造、散布、传播小道消息,不得通过自媒体等发布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图片、言论等;

三、严禁违反选举纪律,不得组织和参加影响会议选举的一切非组织活动;

四、严禁泄露会议涉密内容、涉密文件;

五、严禁未经大会秘书处同意,擅自发放宣传材料等;

六、严禁未履行请假批准手续缺席会议、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场,不得违反会场各项规定;

七、严禁未经批准参加会议以外的任何团体活动;

八、严禁收送礼金、礼卡、礼品、土特产等;

九、严禁相互请吃或参加以同乡、同事、校友、战友等名义组织的任何吃请;

十、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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