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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付委员代表九三学社温州市委会的发言——关于加快开展农业文化遗产调研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4-23 , 信息来源:市政协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乃是我国农村数千年传统生活的生动写照。温州先民们在数千年的农耕历史长河中,创造出了光辉灿烂的农业文明,为我们留下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农业文化遗产。然而,我市农村在长达40年的改革开放及城市化、市场化的深刻影响下,经历了翻天覆地的现代化变革与转型。在此情境下,虽然人们的乡愁犹在,但数千年来一直滋养我们的富有诗意、天人和谐的乡村及其传统农业文明却已颓败,很多乡村已丧失了原本具有自身特质、充满田园色彩的乡村建筑、村庄格局以及历史文化内涵,许多优秀的农耕技术、生产方式正在失传。这是令人十分痛惜的现象。

温州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有利于挖掘传统农业内涵,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发挥农业遗产价值以及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同时可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村文化繁荣、农民就业增收以及美丽乡村建设,而且对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我市传统农产品品质优良,特色经济林果种类众多,茶文化底蕴深厚,海洋资源利用独具特色,水土资源利用经验丰富,生态农业形式多样,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了巨大发展潜力。

为此,建议:

一、 深入调查  摸清家底

温州“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自然禀赋以及温州人民敢为人先的品质,造成了积淀深厚、内涵丰富的温州农业文化。遍观温州大地,农业文化遗产如沧海遗珠,散落各地。如永嘉茗岙梯田、温州红枫古道、永嘉苍坡古村、稻鱼共生技术、世界首部《橘录》、瓯海三垟瓯柑、乐清大荆石斛、平阳温州水牛、茶山丁岙杨梅、苍南春节信俗等等。我们要对温州境内有重要价值的遗址类、工程类、景观类、聚落类、工具类、技术类、文献类、物种类、特产类、民俗类等十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进行系统调查和梳理,分门别类,建立温州农业文化遗产的名录和资料库,并对其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价值评估,找出最具典型性、最亟待保护和最具有挖掘利用价值的部分。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百年大业。

二、政府主体  多方参与

构建以政府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职责,鼓励农业文化遗产的关心者如文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艺术团体、各种遗产保护领域的民间组织、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提高非政府组织和遗产地居民的参与程度。特别要重视从事农业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的保护力量。一方面,应加强对温州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组织引导;另一方面,应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建议由市文物局牵头,协调建设、档案、旅游、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成立“温州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温州农业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产业优先  综合利用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不能僵化地保护,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利用可归纳为农业产业开发、遗产文化传播、乡村旅游提升三种路径。农业产业的发展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持活力的基础,产业得以维持才能保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持续生产,而只有能长久产生效益的农业产业,才不违背农业文化遗产对农业优良品种、优秀种植技术的传承价值。遗产文化的传播决定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认知度和品牌效应,是提高全民认知度的必要途径,只有通过社会关注度的提高,才能提升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利用力度,减少保护利用施行的难度。乡村旅游的提升可以促进当地经济效益的快速增加,促进农民生活改善,从而截留外流人口,带动当地发展活力,推动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三者就一地来说可能只偏重于一项内容的经营,但从逻辑上来说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互为支撑。






发言人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党派:九三学社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技信息文献中心主任      界别: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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