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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温州市政府】 【 】 【2020年12月21日】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印发<关于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4日制定出台,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科技的支持力度,解决轻资产类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提出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政策举措。

二、文件主要措施

通过银行与政府合作,主要在金融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以纯信用的贷款方式,为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减低融资成本。结合我区实际,主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推行孵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生态体系,围绕科创园打造以“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为载体的双创平台,推行入孵企业从“众创--孵化--加速”建立“一阶段、一产品、一方案、一服务”的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由企业申请,园区推荐,科技局牵头评审后建立“评审贷”入库企业清单,银行以政府评分为基础,创立入园评审贷,提出三类贷款产品一是面向毕业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及创始人的众创贷,二是面向已有具体产品(服务),并开始试运营入驻孵化器企业的孵化贷,三是面向产品已开始量产,需进一步扩大产能入驻加速器企业的加速贷。

二是建立科技风险池基金,推行科技赋能贷。管委会出资1000万元,设立科技型企业风险池基金。由银行负责审查企业准入条件,并发放贷款,科技局负责企业贷款备案。银行和本基金各按50%承担风险责任。风险池针对四类企业:1、创新型领军企业2、关键技术研发(区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市级及以上重大“卡脖子”项目)企业3、高新投资项目的企业4、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5%以上企业。

三是设立创新创业创投奖。银行通过授信、贷款等对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贡献度作为区财政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对银行的相关评分指标。对注册在区外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对经开区企业投资按照投资额度给予一定奖励。

三、其他

本政策自2021年1月4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由科技局承担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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