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我市休闲旅游项目落地的建议
近年来民宿、旅游综合体、旅游小镇等休闲旅游新业态正蓬勃兴起,如永嘉书院、文成天鹅堡小镇、大罗山盘云谷、泰顺莲云谷温泉、瑞安五谷小镇等一批旅游新项目已经初见成效。但目前先行试水的一些旅游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何落实市委提出的“小县大城,旅游小镇”要求,必须从突破瓶颈制约,推进项目落地着手。
一、休闲旅游项目落地的瓶颈
1、规划相互冲突。不少地方旅游规划是单独编制,与其专项规划之间不协调问题突出,甚至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矛盾,焦点集中在非建设区与可建设区的冲突。比如,我市山区农保率过高,普遍存在规划农用地、林地实际利用中为建设用地。一些旅游项目投资商与镇里、村里谈好了投资协议,甚至投入建设后才发现问题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导致项目进退两难。
2、土地政策难突破。用地机制问题阻碍了项目落地,表现在:一是旅游项目用地机制僵化。我市一直以来按传统连片供地方式操作,既无法解决供地问题,也无法解决农转用、占补平衡指标问题。而湖州安吉等地早就实行点状供地。二是,农林设施用地政策难突破。根据国土部、农业部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市对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按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以非农建设用地的口径进行管理。因此,许多旅游项目因不能使用农林设施用地,面临落地即“违法”的境地。如何把“擦边球”打成好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招商项目难落地。目前,我市旅游项目招商的主体主要是县乡各级政府。在与旅游项目投资商接洽后,缺少与同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导致已签约项目后续实施中遇到难以供地、不符规划、无法立项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政府对项目可行性评估不严,缺乏成熟的项目联合预审机制;旅游项目协调机制未发挥作用,项目招商实际运作中,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推进休闲旅游项目落地的建议
1、推进多规融合。树立规划引领理念,变“规划跟着项目走”为“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推进多规融合。要统筹全市资源,在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中,实现旅游规划与城镇(乡)建设规划的对接,实现全市范围内旅游规划、项目布局、线路组织的系统化,实现对多类规划指标的统一调配。
2.统筹布局,引强引大。坚持统筹布局,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旅游项目建设。要注重以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区域旅游大发展。如旅游集散和配套服务体系方面,可将多数资源向休闲旅游大项目倾斜,吸引年轻型、家庭型消费者,借此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3. 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试点“点状供地、征转分离”。牢牢把握浙江省“坡地村镇”政策的东风,借鉴淳安、安吉等地先进经验,抓紧开展“点状供地”“征转分离”“差别供地”试点:对依托山林自然风景资源,开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对点状布局单体开发建设地块,按地块独立供地;实行整体开发的,按多个单体建筑开发建设地块整体组合供地。对现行使用农林设施用地的项目,要抓紧研究用地性质调整政策,并探索项目串联共享办法,以景区配套咨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等形式,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要有争取交通、工业项目“戴帽”指标的劲头,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戴帽”指标支持。
4.坚持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对闲置的国有资产予以盘活、处置、租赁,腾出空间建设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可以借鉴安吉等地做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个别有条件的村实行整村改造、搬迁,引进大型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引导村民发展个性化休闲农家乐,并逐步朝着旅游综合体或旅游小镇方向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5、强化旅游项目协调机制。一是建立项目联合预审机制。由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国土、住建、环保、农林、水利等部门,对项目规划条件、用地等各项前置条件等进行预审和风险控制,明确项目推进的相关责任,从源头上降低重复投资和项目烂尾的概率。二是政府与项目招商责任要捆绑。调整招商引资的考核分值配比,扭转招商引资部门与县乡政府各管各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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