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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关于拆违后土地再利用的建议
【来源:温州政协】 【作者:温州政协】 【 】 【2013年01月16日】
  沈岩明委员的发言
  
  当前,随着我市拆违工作的不断深入,大拆违后出现的土地再利用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土地,真正使“两无三化”工作得到充分落实,实现拆违“拆出城市的环境,拆出生产的安全,拆出发展的空间,拆出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的目标,是当前我们面临和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
  一、拆违后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自从去年开展大规模拆违以来,成果显著,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完成拆违1006万平方米,今年截止12月18日已完成拆违874万平方米。两年的拆违,为温州的发展腾出了大面积的土地,但是拆违后土地的再利用还存在局限,目前全市拆违后的土地大部分未被利用,处于闲置状态。已利用的土地主要用于绿化、复耕、建设停车场与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也有的拆违后的空地,用于建设标准厂房、安心公寓。
  拆违后土地再利用存在的问题有:
  1.违法建筑土地权属问题与拆后利用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拆违后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所有权属于集体,部分群众因短期利益受损,产生抵触情绪,致使拆违后垃圾清运难、政策推进难,本可用于绿化、美化环境的空地却成垃圾堆放点。
  2.土地指标紧缺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目前大拆违后产生了大量土地,但每年各县(市、区)土地指标有限,导致拆违后的大面积空地,因没有土地指标而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如梧田街道老殿后拆违后50亩地,就因没有土地指标无法利用。
  3.财政经费不足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拆违后土地利用,需大量经费投入,比如拆违后垃圾清理费、购买绿化苗木费、工人劳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后续管理维护费等等。财政资金紧张制约了拆违后土地的再利用。
  4.城市规划与土地急需利用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市还没有对拆违后土地再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尚处于无序状态。拆违后土地利用面积不大,被拆出来的大部分是零散的农用地,面积大的又因为与规划相冲突无法满足利用需求。有些农用地的违法建筑虽然已被拆除,但因耕作层已严重被破坏,无法复耕或复耕成本太高。按土地政策农用地不能用于其它用途,也制约了拆违后土地的再利用。
  二、加快拆违后土地再利用的建议
  1.深化认识,制定土地再利用总体规划。拆违不单单是为了提高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这么简单,而涉及城市土地再开发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方方面面,在“拆”之后,更重要的是土地再利用的问题。建议根据温州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导向政策,制定拆违后土地再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近期和远期拆违后土地再利用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出台拆违后土地再利用的具体政策,明确属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农耕用地的,拆违后土地如何利用。
  2.统筹安排,推进拆违后土地的分类利用。根据土地性质,分类利用拆违后土地。对于条件较好的土地,拆除后可以进行复耕。对于一些边角地,可以“祛疤栽花”;对于区位优势好、规模面积大但近期不能落实征地的,要发挥现代农业观光园或采取市场化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苗圃建设等项目。铁路、公路、塘河、高压电线等沿线规划控制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后,不得搭建任何临时建筑,而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绿化建设。对1996年详查图显示为集体建设土地的,经审批可允许建设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包括公园、绿化)等项目,或建设标准厂房。2004年现状图为建设用地(1996年仍为农用地)的,建议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地类、权属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46号)的有关规定,作为农用地上报农转用,或由市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明确集体建设用地认定可以2004年现状图为标准后,再予以使用。
  3.突破常规,解决拆违后土地利用瓶颈制约。市、县(市、区)政府对拆违后土地再利用要在土地指标、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条件较差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由所在功能区、镇(街道)负责做好土地政策处理工作。同一违法主体占用耕地未超过10亩、其他土地未超过20亩的,国土资源部门对拆除后的非法占地行为可免予行政处罚,按未动工土地报批,依法农转用、征收为国有土地。农转用指标由县(市、区)政府统一安排。违法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凡属近期规划建设用地的,由县(市、区)政府或各功能区、镇(街道)确定建设业主,落实建设资金,尽快立项建设。
  4.加大投入,建立“奖、惩、督”结合的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镇、街道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拆违后土地的再利用工作,制订拆违后土地再利用奖励办法,对拆违后进行复垦种植、绿化或建设公建配套项目等有效利用的,均按占地面积等级给予奖励补助。同时,将拆违后土地利用作为镇、街道拆违考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推动拆违后土地利用工作。
  5.加强监管,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动态监管体系和巡查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巡查机制,落实镇、街道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和巡查执法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巩固拆违后利用成果。同时要结合“数字城管”和96310举报电话,督促各镇、街道对现行违建和已经拆除的违法建筑实行分级动态巡查,坚决防止违建拆后重新“回潮”。
  
  
  
  发言人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党派:民革
  瓯海区教育局副局长   界别: 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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