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之窗
提案摘报
重点提案
首页 > 提案之窗 > 重点提案
     
 
关于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几点建议
】 【2012年11月02日】

  案 由:关于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王丽峰

  提案号:506

  提案内容: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市“六城联创”的重要内容,也是温州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由于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必须面对,急待破解。一是文化主题尚不鲜明。文化主题是创建的灵魂。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113座城市,几乎每座名城都以某个文化主题为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发掘相关文化内涵,建构地域文化特色。比如,杭州的山水文化、金华的史迹文化等。我市在创建规划编制中对历史文化虽有所挖掘,但“东瓯古城、永嘉名郡、工商之都、戏曲故里、歌舞之都、书画名城、百工之乡”等称谓众多,文化核心主题却并不鲜明。二是规划编制尚不严谨。首先“规划先行”遭遇尴尬。出现规划未定位、项目已启动的现象。比如,仰义王宅的保护项目,由“修缮”改为“迁建”,待“迁建”前期工作完成后,又因王宅被列为文保单位而回到“修缮”,折射出规划编制不严谨的弊病。其次是六大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定位不明。如朔门古街的建设,市区两级政府耗资不少,但因规划定位不明,宣传、文化、旅游、工商等部门各行其是,没有整合力量挖掘古街的价值内涵,导致街内店铺鱼龙混杂,民间文化难得一见。三是创建机制尚不完善。许多创建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和主体,在项目实施中任务与资金如何匹配与分担、经费来源渠道等均不明确,严重影响工作进展。市城投集团名城公司亦因各种原因建设行动迟缓,市名城办囿于自身力量又不能及时有效协调相关问题。四是文化产业缺乏引领。文化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产业,在我市尚没得到充分关注。文化产业发展无重点,甚至连文化产业增加值也没作科学统计。在名城创建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中,均无提到如何把温州的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五是非遗保护传承堪忧。我市虽已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然而缺乏对非遗文化品牌的引领和扶持。非遗保护与传承正面临诸多问题:无市场亦无传承人,或虽有市场却无传承人等。许多非遗项目已处发展绝境。

  鉴于以上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温州文化的主题定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古都型、风景名胜型、特殊职能型”等七类,我市应立足历史渊源,找准自身特色定位,提出鲜明的文化主题。不管是回望历史,还是梳理今天,商贸文化是温州历史文化的重要内容。“东瓯古城、永嘉名郡、工商名都”等内在的文化关联,便是商贸文化。商贸文化思想起源于永嘉学派,而永嘉学派倡导的实事实功、义利并举思想至今深深影响温州文化,也深深影响世人对温州文化的认知。只有文化主题得到统一与明确,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才有了鲜活的灵魂和强劲的抓手。

  二、力求规划编制的科学严谨。规划应紧扣温州文化主题,进一步系统挖掘相关文化内涵,充实和完善创建规划。一要树立科学创建理念。不管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还是文物与历史建筑的保护,都应注重保护其历史原貌,储存真实的历史信息,决不可在“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上出现“文化让位经济”的偏差。盲目地改建、复建,表面看是施行保护,其实质是一种“建设性破坏”。二要重新审视创建规划。对每一个创建项目,我们都必须尊从历史的脉络,力求规划编制深化细化,力求功能定位准确完善,力求创好一个,就形成一个区域品牌。三要多方互动形成合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是文化部门或文物管理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部门必须形成合力。同时,应注重搭建各种平台,集中民智,吸纳专家学者、普通大众参与到规划的修编和落实中来。

  三、完善创建工作的运行机制。机制运行是否顺畅,直接影响创建成效。一要强化创建主体职能。市城投集团名城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单位,应切实负起创建职能,切实提高效率意识,真正成为能够承担完全责任的实施主体。二要开辟专项资金渠道。对于每一创建项目,均应明确资金承担主体和比例,同时,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以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用改革的办法多方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办法,只要符合“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就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认养”保护历史建筑及遗存,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

  四、加强文化产业的开发力度。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验收评估标准》中,“产业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历史遗存是否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评价内容,就是关乎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主要方向便是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文化正成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就是旅游城市。在开发文化旅游产业上要注重两个结合:一要注重文化旅游产业与温州主题文化的结合。对一个地区文化内涵的领悟和认同,必须借助于文化的宣传、包装、解读,而这,有赖于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的旅游工作队伍。必须大力吸纳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的人才,必须大力培养熟谙温州文化、综合素质优良的本土导游人才,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撑。二要注重文化旅游产业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百工之乡”阵地建设、非遗项目传承利用的结合。这种结合,将使每一条历史文化街区因传统文化的整合渗入生动起来,使“百工”有阵地可以发挥,使非遗项目有平台可以展示,使百姓在市井小巷的穿梭中领略传统文化的魅力,带动温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五、重视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的文化,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是极为宝贵的文化资源。一要进行立项保护。对于已列入四级保护名录或急需及时保护的项目,应立项予以保护。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责任主体。二要对重要传承人进行保护。非遗的精粹寄寓在传承人身上,只有传承人自身得到尊重和保护,才能有效传承非遗文化。应研究出台相关保护与激励政策,如对重要传承人颁发政府艺术津贴,拓展其工作平台与教学平台等,确保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三要对濒临灭绝的非遗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民间艺术依靠师徒相承、口传心授加以承传,而许多传承人年事已高,随时都有可能带着他的绝技离开人世,故我们应对此类文化进行抢救性保护,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文化资源。

  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是记录城市发展年轮、润泽当代与后世子孙的重大系统工程,我们应责无旁贷担负起这一重任,延续温州文脉,彰显温州气质,使2015年的温州真正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