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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
】 【2012年11月01日】

  提案人:农工温州市委会

  提案号:102

  提案内容:自我市正式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截至2011年10月,全市已有122个村正式启动该项改革,新组建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挂牌成立18家村土地合作社,2012年将全面铺开,2013年基本完成所有村的改制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缺乏有效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有待加强。全国有许多地方都已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但对温州地区来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是新生事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精神,温州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委办[2005]39号)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1号)、《关于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温委办[2006]61号)等指导性文件,2012年又颁布了《关于温州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但是,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法规,导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因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只能一步一步“摸着石头过河”,出现的许多问题较难得以顺利解决。

  (二)部分村民观念陈旧落后,对资产处置存在错误理解。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在于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后,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不断创利增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广大社员谋取利益。然而,部分村民意识相对滞后,错误的将村集体资产处置等同于产权私有化。除此之外,资产量化到户的过程就是利益分配的过程,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少数村民出于对村干部的猜忌和不信任,转嫁为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产生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惧怕集体经营存在风险。希望“卖光、分光、吃光”集体资产,用“败家钱”买奔驰宝马的想法时有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部分村企职责不分,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往往由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董事长,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混乱局面。在村企不分的情况下,村委领导除了肩负村务管理建设的行政职能的同时,还要决策运作合作社的大量经济活动,承担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任,二者难以得到很好的兼顾。不仅大大增加了工作压力,而且极易导致“人难分、财难断”的现象出现,从而引起村民的质疑和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进度。

  (四)增收渠道不平衡,壮大村集体资产后劲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村经济合作社,由于原村集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改革后参与市场竞争时显得先天不足。大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策者,通常由不谙企业经营之道的村干部或股民代表担任,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核心人物。在选择产业类型和投资项目时,往往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大大增加了合作社经营的风险。还有的合作社,经营机制滞后、不够灵活,经营方式缺乏创新,仅仅以收取物业租金和资源承包款为主,发展活力不足。另外,有些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注重资产积累,存在随意分红、无收益分红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集体资产的壮大发展。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细则,政策突破。建议根据上级部门已颁布的政策性文件,结合温州市的实际情况,在已颁布的条例、文件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意见细则》,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加强改革推进的总体规划,确保改革有序平稳推进。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大胆的创新和尝试,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合温州实际情况的配套政策,争取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政策依据。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操作难度比较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温委办发 〔2012〕15号《关于温州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上要求,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总牵头人,各分管市领导为子项目牵头人,市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项目实施责任制。同时,还可以在各乡镇(街道)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并确立党政负责人挂钩负责制,具体开展辖区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纳入各级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市工商、税务、财政、国土资源、审计、农经、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和沟通,切实解决实际难题。

  (三)深化管理,积极扶持。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物质基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和要件。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和制度,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产权运行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分类指导,引导村经济合作社开发、利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并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支持,以促进村集体经济得到持续性发展壮大,增加广大农民的收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我市尚属于新生事物。要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吃透政策文件精神,以便在日常工作中有据可依。有关部门要通过举办村双委干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村级领导决策者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提高农村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完成向股份合作社经营管理者的角色转变。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方法和作用,使群众更多地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认真总结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典型,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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