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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政府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几点建议
】 【2007年09月01日】

 


提案号:420
提案人:金小麟
提案摘编:我市政府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存在工程投资管理体制政出多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规范不完善、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与审价工作滞后等问题,给政府工程项目增加了建设风险。建议:一要积极培育工程建设代建市场,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打破政府垄断城市工程建设,有效剥离城市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城市资源和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强化监督,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通过法规、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定位与职责,发挥政府项目决策机制的作用,强化政府项目评审中心职能,对投资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等重要方面进行深化管理,确保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尤其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项目、民生工程,通过专家咨询、征求百姓意见、人大政协审议方式来明确决策程序。三要实施政府项目工程建设财务造价跟踪审价审计制度,确保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利用与效益发挥。在工程项目前期设计阶段,财政部门要根据全年统筹财力的安排较早介入项目技术论证阶段,对项目投资、造价实行咨询审查;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财政、审计联合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造价管理与监督,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通过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监督,达到科学审价审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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