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336 提案人: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提案摘编:温州民营企业在我市的自主创新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也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偏弱、自主创新动力不足、自主创新体系不全等问题。建议:一要提供资源。要将创新载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建设一批区域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市、县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和运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民营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联合创办科技分园或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依照国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要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民营企业与国企、科研机构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要出台实施细则,贯彻省里推出的19项新措施,以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加大对自主创新的关注和投入。二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要改革科技资金配置方式。探索业务主管部门从具体科技项目管理中退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公共专业服务机构或者非盈利机构进行管理。要积极改善自主创新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完善种子资金资助政策,通过投资、借款、贴息等方式,对种子期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支持初创在孵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和基金,完善风险资金的引入、退出机制,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重点投资民营科技企业,对主要投资于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给予税收优惠三要提供优惠政策。要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奖励,在每年召开的科技会议上,表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在自主创新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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