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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5 提案人:胡若秋 提案摘编:市区建筑桩泥年产生量达60-80万吨左右。部分建筑泥浆承运商为了牟取最大利润及方便,往往采用偷排偷运、非法消纳的办法,直接向内河倾倒建筑泥浆,对内河水质、航道畅通、水生物生存环境均造成极大的危害。建议:一要尽快解决落实建筑泥浆消纳场所。就近征用山湾、废弃岩宕,或划出滩涂,或选择盲河河湾做为专门的消纳场所。建筑泥浆沉淀、清水排放后,桩泥予以制砖、恢复植被、海涂围垦回填等综合利用。在未落实专用消纳场所前的一段时期内,允许泥浆暂时接管排放瓯江作为过渡,并确定单一部门开设几个临时性排江平台,统一管理,指定排放。二要加强监管。建议市政府授权,确定某一部门牵头负责管理,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保持对违法消纳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要加强宣传、引起重视。建议成立建筑泥浆运输消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抵制恶性竞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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