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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温州市政协办公室】 【 】 【2023年03月07日】

市政协机关各委室,市各有关新闻单位,各县(市、区)政协:

为进一步提高新闻作品和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激励政协好新闻的不断涌现,推动全市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政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

(一)参评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与宣传人民政协和我市政协工作有关,充分展现全市各级政协工作特色亮点和委员履职风采。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事实准确,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文字简练,形式活泼,社会反响好。

(二)参评作品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新闻期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新闻网站,各级政协微信公众号等发表的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广播新闻、电视新闻、新媒体作品等。系列作品和组稿,作为一篇(件)参评。浙江省第四届“人民政协好新闻奖”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方法

(一)参评作品推荐:参评作品由各单位直接推荐,市级有关新闻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10篇。各县(市、区)新闻单位(含政协系统微信公众号)的参选作品,由各县(市、区)政协统一推荐,推荐作品不超过5篇。一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篇。

(二)评选办法:按体裁分为纸媒作品(刊登在报纸、杂志、期刊上的消息、通讯、评论、摄影等)、广播电视作品(刊播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广播新闻、电视新闻等)、新媒体作品(刊发在新闻客户端、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的作品)三类,各设优秀作品若干名。成立评选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审评打分,根据分数高低产生各奖项。

(三)具体要求:参加评选活动,需根据参选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作品的文字稿或音视频资料,各推荐单位需填写本单位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并逐项填写推荐表(附件3),由推荐单位及刊播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可在“温州政协网”门户网站下载。

(四)报送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市政协新闻信息中心(每家推荐单位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在同一个U盘)。联系人:陈梦园,电话:88969284、13858850877;收件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3号楼207办公室;邮政编码:325009。


附件:

1.参选材料清单附件1.docx

2.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docx

3.参选作品推荐表附件3.docx

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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