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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恒系委员的发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的建议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协


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蝉街、五马街等耳熟能详的地名成为我市城市文化的独特标志。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加强了地名管理,取得许多喜人成绩,但还有不少提升空间。

一是命名没有体系化。不少道路的命名缺乏文化底蕴,如高新区简单以数字命名高一路、新一路。命名与城市规划不紧密。商务区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风向标,但我市的一些商务区路名与规划定位不相匹配,如滨江商务区的夕照路无法体现商务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远景。此外,一些地名名不符实,如过境路现在是城市核心区。

二是使用没有规范化。标志使用不规范,开发商以推广名替代备案名,扰乱了地名秩序。如瓯海区的留园小区,在各地图平台上只能搜到其推广名金域中央。名称更新不及时,一些行政区域名称变更后,相应路名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如龙港镇改市后,镇前路未及时更新为市前路。路牌更换不及时,如滨江商务区的十号路更名为民本路后,并未及时更换路牌。

三是管理没有日常化。一些职能部门在标准地名确定之前,因建设需要使用设计名暂定名,但在标准地名确定后仍沿用原有地名。如龙港市灵龙大道,交通部门仍使用灵海公路。地名标志未悬挂,一些小区交付后,继续使用推广名代替备案名,如鹿城区的鹿岛润园小区,在交付后一直使用推广名”——“万象天地作为小区的标识。

为此,建议:

由市民政局牵头,公安、资规、住建、交通、市监、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共同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联合开展地名规范化整治工作,具体如下:

一、出台清理整治优化清单。一是全面摸底排查。通过社会征集、调查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不规范和优化地名数量、分布等底数详情,详细掌握其在公共标志、户外广告标牌、相关证照上的使用情况。二是细化认定标准。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不规范地名的认定原则和标准,为清理整治活动提供标准支撑。三是形成清理整治优化清单。结合摸底排查情况,采取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方式,对拟清理优化的不规范地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定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制定《行动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制定《温州市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今后三年地名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温州市地名总体规划》。由市民政局牵头制定我市地名总体规划,有序推动地名管理工作,打造一批具有温州辨识度、音意俱佳的地名。三是出台《指引手册》。由市民政局出台《温州市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的操作指引手册》,作为全市地名使用规范,指引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工作。四是疏导结合。由市民政局组织房开企业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就楼盘名出台参考地名目录,供房开企业进行词语组合;目录中可试点采纳既符合地名规范,又能被房开企业接受的名称,实现备案名与推广名的统一。

三、明确责任分工。一是住建部门在竣工验收前,对实体名称标志设置进行现场查验,并督促二手房交易平台更改不规范楼盘名。二是民政部门对历年来行政区划调整导致的地名变更情况进行专项梳理,严格遵照认定标准,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对瑞安、乐清地名工作进行市级统筹,避免撤市变区后与现有市区地名重复。三是市监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四是规部门督促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企业更改不规范地名。五是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自身分工,及时更新道路交通标志。

四、建立温州市地名专家委员会。市民政局要以公开方式向全社会聘任专家,成立我市地名专家委员会。一是专家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除熟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士外,应适当增加民俗、文化领域的比例。二是专家的任务。专家委员会全过程参与地名工作,负责全市区划地名政策法规及地名规划等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事项进行论证评估等工作。三是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采取动态管理,由市民政局适时进行选聘、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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