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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定《数字政协提案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推动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 【 】 【2022年07月22日】

为落实省、市“数字政协”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提案委积极把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到政协提案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数字赋能、系统重塑、流程再造,形成提案的提出、审查、交办、办理、督办、评议、公开、归档等完整数字化工作闭环,创新制定了温州市《数字政协提案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

一、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作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汪洋主席要求,推进地方政协特别是市县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彰显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地方标准的制定是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推动政协提案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提案服务党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制定该《规范》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一是总结十一届政协以来提案工作的经验作法。2017年以来,在市政协党组的领导下,提案委不断探索提案制度化建设,相继修订《提案工作规定》等制度、实施党政主要领导领办重点提案、优化提升提案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双向评议”工作、制定提案审查工作手册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地方标准的制定积累经验。二是对改进当前提案工作的思考分析。近期,我们对十一届政协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度分析和思考,提案工作仍存在部分提案质量不高、提案办理不规范、委员和经办人变动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通过标准的制定,规范提案工作各环节的业务要求,减少线下人工操作,方便提案者、承办单位等掌握提案工作业务,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贯彻落实数字政协建设的部署要求。今年正逢我省全面启动数字化改革,省政协提出数字政协建设,要求对各项政协履职进行系统化重塑。围绕省、市“数字政协”建设目标,提案委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提案工作流程进行系统梳理,以数字赋能提案工作全过程,为后续提案管理系统的优化提升打好基础。

二、制定过程

《规范》的起草工作年初便列入我委年度重要工作,4月初启动,先后赴杭州、宁波等地调研,全面收集有关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资料。6月着手起草,经过10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文本草案提请立项。8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审查立项。立项后,又经数次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于9月7日至10月8日网上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10月15日专题召开了《规范》研讨会,再次修改,形成送审稿。10月26日顺利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又进一步完善,形成报批稿报市政协十一届七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于11月11日发布,12月1日正式实施。

该《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从正式启动至实施发布,历时7个多月,整个制定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全员投入,主动学习。地方标准文本的撰写有其专门的标准语言体系,需要起草人员具备相应的标准化知识,一般出台地方标准均委托第三方标准化机构撰写文本。考虑到提案工作的专业性,我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全员投入,主动学习标准制定的相关知识、标准语言表达方式、工作流程图制作方法等,对文本反复斟酌、讨论、修改、完善,凭借自身力量执笔完成了文本的起草工作。二是多次审核,数易其稿。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十分规范,要历经立项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文本研讨、专家评审、主席会议审定、报批发布等审核环节,每个环节我们都多次组织大数据、标准化、法律、提案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召开文本讨论会,吸纳意见建议,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整个制定过程共修改完善文本50多次。三是多方聚力,协同推进。在制定过程中,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全程指导编写;市委市府办公室相关处室、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部分承办单位、政协提案委委员和各县(市、区)政协提案委负责人从自身工作实践出发,提出意见建议;市大数据局、温州大学、市委党校、市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多次建言,为标准撰写提供有益指导。

三、特色亮点

该《规范》在总结提炼历年来提案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通过数字赋能提案工作全流程,减少线下人工操作,统一各环节操作规范,提高提案工作效率。在形式上采用地方标准体系,具有首创性。将地方标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政协履职工作,严格遵循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在全省、乃至全国均走在前列。在内容上通过数字赋能提案工作,具有实效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提案提交阶段,增加线上查重检索和字数统计,重复率高、字数超出限制的提案将无法成功提交,有助于提升提案审查效率。二是在提案督办阶段,增加线上智能提醒功能,减少线下逐一电话提醒催办等人工操作,提高督办效率。三是增加数字归档功能,将文本、交办函和办理复文形成一案一档,同步储存政协档案室和属地档案馆,方便调阅和查询。四是增设互动交流,方便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管理单位之间开展面商、主会办单位间协商沟通等。在载体上加强场景应用设计,具有引领性。该《规范》配套设计了工作环节的应用场景,使地方标准更具有操作性,对全市各地提升数字政协提案系统具有普遍指导作用。比如将“双向评议”这一环节进行多跨场景应用设计,精心打造“提案双向评议e网通”(见附件2),已完成建设、上线应用,实现了承办单位和提案者“背对背”双向评议,并实时呈现评议动态图谱,使评议进展情况、各评议档次占比、各类别提案评议结果一目了然、清晰易懂。

四、项目成效

该《规范》正式颁布实施后,将有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提案服务大局改进工作的作用。一是有利于规范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管理单位等提案业务参与者的操作行为。提案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提案工作缺乏相应操作规范的空白,明确了各环节的具体步骤,有效规范提案业务参与者的操作行为,避免了因人员变动带来的业务开展问题。二是有利于优化提升提案管理系统功能,适应数字政协建设的需求。标准实施后,将根据文本内容对提案管理系统进行全链条提升,增设互动交流、线上答疑、智能催办等功能,实现提案工作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落实省、市数字政协建设的部署要求。三是有利于提升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提案服务大局改进工作的作用。标准中的查重检索和字数统计,有助于降低提案重复率,规范提案撰写,促使提案者提交高质量提案;互动交流平台的设置,能有效促进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之间的协商沟通,推动提案建议更好地落实落地,提高办理质量;通过线上推送部门工作要点、部门职能分工等,更好地服务委员知情明政,使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推动提案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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