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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简报(第15期)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秘书处


4月11日上午,与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围绕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对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王达武委员]:“两院”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刻、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其中面向民营经济的各项举措,更是从司法层面上很好优化了温州营商环境,振奋人心、提振士气。

[胡荣党、张毅委员]:“法检”两院一要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减少“人情案”数量;二要加强中层“两官”交流历练的力度,不断培养法官后备力量;三要减轻基层法官负担,以信息化改善“案多人少”现状。

[徐立新委员]针对企业被恶意讨薪而列入黑名单问题,建议一是慎重公正对待涉及企业案件;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推动企业家知法守法;三是发挥商会协会平台作用,协助解决群体性讨薪案件。

 [安荣委员]:一是形成检察建议回头看机制,尤其是要对一些导致极大危害性事件或案件的检察建议进行跟进监督;二是要对高空抛物、河系水系的安全防护等社会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监督;三是做好涉及公益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的宣传,并做好监督和反馈。

[江丁库委员]:一是将破产审判作为温州的持续创新点,力争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持续示范效应;二是借助温州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契机,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三是注重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维护,特别要加强各类防疫政策和法律的普及宣传。

[吴珊瑚委员]:围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查办案工作,建议一是针对检察工作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和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并加大监督介入比例;二是强化监督刚性,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

 [王春美委员]:一是关于“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议报告对类案检索的执行情况及具体检索的数据进行说明,健全完善类案检索机制,使在先案例成为法官作出判决的参照或参考,统一法律适用,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二是关于培养“全科法官”,不能将其作为远期目标,影响法官专业水平的提升,而难以保证一些专业化较强的案件质量。建议参考瓯海法院实施的“繁简分流”举措,针对案件受理的现状进行有益尝试,提高案件质量。

[殷欧艳委员]:一是加强对预立案的监督和规制,避免产生案件“被迫自愿调解”和不能及时裁判解决的现象;二是加大网络侵权处罚力度,加强对接入服务单位的监管和对未备案网站清理排查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整治三无乱象网站,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三是提升跨境法律服务,可以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下涉外遗产继承案件的公证和认证手续;四是加强智能化建设,优化移动微法院的诉讼服务,真正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便民服务平台;五是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在拆迁等三产安置、分配村集体收益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马文兵委员]:一是规范破产预重整管理人评选制度;二是在税务注销等方面给予管理人便利,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破产企业优惠,在重整方案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要积极推动、支持企业破产重整;三是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开拓府、检、企三方合作的新模式。

[王宗正委员]:建议一是创新法学教育和法律资格衔接制度;二是提高法学毕业生就业工资薪酬,提高法学专业背景的学生留温率。

 [严凌振委员]:围绕推进国际化、法治化营商建设与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建议一是做好批量案件治理疏导化解工作,畅通个案立案通道,助力解决新立案难的问题;二是调整优化温州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区域,将乐清破产案件纳入统一管理,支持打造温州破产审判的全国样板;三是对民间借贷、金融借贷、劳资、担保等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并向社会公开提示风险,推进诉源治理;四是进一步优化认罪认罚工作,准予辩护人独立辩护;五是进一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工作,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主与民营企业的案件,应能用尽用。

[詹小虎委员]:建议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企业风险时,司法机关对企业不合规行为要在制度上给出路、给救济途径。对合规工作提前介入,对比较危险行业,经营不规范企业,纳税明显不匹配的企业、涉诉多的企业,以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形式,法院司法建议书,司法局发函等形式启动。

 [朱永华委员]:围绕法院工作,建议一是深化诉源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力量,建立案件科学分流机制;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尤其是窗口服务质量,提升人民满意度;三是深化数字法院建设,高效发挥移动微法院、共享法庭等平台作用。围绕检察院工作,建议一是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并与庭审实质化改革相结合;二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公益诉讼的广度。

 [陈威娜委员]: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一是推动“六进普法”行动向社区延伸;二是青少年研学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三是推广大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易招娣委员]:建议一是发挥高校教育力量,壮大普法宣传师资力量;二是让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常态化进驻矛调中心;三是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降低电信诈骗率;四是联动法院、检察院、律协等单位力量,推动司法数字化建设。

[黄阳委员]:两院报告有深度有温度有广度,建议一是在全市推广鹿城司法雇员考事业编的做法,提升司法雇员的工作环境;二是完善法院文书送达机制。

[洪晓畅委员]: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用通俗化的语言和可视化的传播,提升公众学习接收效果;二是发挥青年志愿服务“三次分配”作用,助力民生保障;三是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条例时,给予志愿服务以利益激励、价值引导和道德奖赏,增加供需和资源对接精准匹配与智能推送功能。

[林高伟委员]:针对直播购物现象,建议一是结合“稳字当头”原则,出台和完善相应的直播平台相关法规;二是加强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促进网络平台健康发展;三是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和组织的作用,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者知识、法律等帮助,解决网络中消费的问题。

[潘林昶委员]:建议检察部门要做实做细检察建议书出具前的调查工作,尤其对一些职能部门线上政策性较强的建议,要事先问询征求被检察的部门意见,避免有关建议与该部门对应的上级中央部委政策相抵触,以致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改落地时进退维谷,影响建议书的执行效率。

[刘彬青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配置,减轻司法干警的工作压力,助力我市法治社会的建设。

[吴韬委员]:建议加强山区乡村偏远地区普法力度,通过法院下乡、宣传片、普法座谈会等形式,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加强数字化建设,在全市推广线上开庭平台。

 [金文义委员]:建议对不批捕的人员采用佩戴电子手环的措施。

[刘丹丹委员]: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议两院增大青少年违法犯罪这方面的力量输送。

[列席人员章剑青]两院报告,文风严实,条理清晰,工作成绩斐然。建议一是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重视法官的心理疏导和业务培训;二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加快推进一站式调解平台建设,解决小额诉讼的案件;三是严格、慎重、区分并依法把控(合规经营)、政策性犯错、犯罪等的批捕及公诉等尺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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