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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工作双向评议正式启动啦!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 】 【2020年08月14日】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8月13日,市政协印发《2020年度温州市政协提案质量及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即提案承办单位对所主办的提案的质量进行评议和提案人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质量进行评议。

双向评议内容标准

提案质量评议内容

1.选题精准。提案是否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题是否聚焦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以及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10项“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方面;是否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关键民生小事。

2.问题精准。提案人是否深入调研、掌握一手资料、明晰实际情况;是否做到案由清楚、分析到位、一事一议。

3.建议精准。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或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能够通过提案办理得到有效落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政策计划或解决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


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内容

1.领导重视。是否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部门具体办的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否掌握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督促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的难点问题,为办理工作创造条件。

2.程序规范。提案办理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在提案交办3个月内对提案进行正式答复,提案答复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

3.协商办理。是否把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面商座谈、情况通报、共同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4.落实反馈。凡合理并有条件解决的,是否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是否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是否实事求是、诚恳耐心说明情况。对提案人反馈不满意的,是否认真及时重新办理。


评议操作步骤


承办单位如何评议提案质量

各提案承办单位需在8月27日前完成评议,逾期未进行评议的则默认评议结果为“好”档次。

方式:登陆“温州市建议提案办理”网络平台,进入所主办的每件提案,点击“提交评价”,对提案质量进行评价。


提案人如何评议提案办理质量

有立案提案的提案人需在8月27日前完成评议,逾期未进行评议的则默认评议结果为“满意”档次。

方式一:登陆“市政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页端,进入“我的立案提案”,点击“立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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