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全会新闻 全会日程 图片传真 大会发言 大会简报 大会资料 全会报告 媒体聚焦
王向红委员的发言——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功能 协同打造技术应用服务综合平台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协


温州以民营经济为特色,中小微企业占99%。其当前发展中主要存在“四缺”,即缺少新技术应用,缺少新工艺新产品,缺少有效转化的新成果,缺少技术应用综合平台。而温州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尤其是以大院名校为主体的科技平台,主要跟踪最新最前沿技术研究,难以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同时,温州高职院校以立地式研发为办学特色,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若整合在温高职院校研发服务资源,构建协同、共享、高效的技术应用服务综合平台,解决技术应用“最后一公里”,正好可以弥补了这个不足。

目前,温州创建技术应用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已经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其一,温州市累计认定市级及以上创建(培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2家。其中11家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培育)名单,在建设和运营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其二,在温高职院校具有很好地服务地方基础,与温州经济社会紧密持续互动,精准服务企业需求。特别是在本次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在温高职院校迅速启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300多位老师和6000多名学生服务于18多万家企业,线下技术诊断等服务次数达1万余次,线上培训达30万余人次。其三,在温高职院校具有良好的立地研发能力和企业资源。温州五所高职院校中有国家“双高计划”院校、省重点和优质校建设院校,拥有国家、省市等各级科研平台75家,2019年开展科技服务项目1500余项,到款额近1.5亿元,授权专利500余项,其转化率达40%,大大高于全国高校平均水平。

为此,我四点建议如下:

第一,构建平台运营体系,由市科技局主管,在温高水平高职院校牵头组建运营部门,其常设机构可以设在牵头单位,或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创平台。要支持综合平台对接温州“5+5+N”产业体系,根据产业和技术特征,精准设立相应的行业专业子系统,推进校企人员互派互用、工艺产品合作攻关、重大设备等科技资源互融互通、重大技术问题相互协商,形成市场化运营、多单位联动、跨区域共享的新技术应用与新工艺新产品新成果供给中心。温职、温科、安防职业学院坐落在瓯海区,工贸和东方职业学院坐落在经开区,建议由瓯海区、经开区联合先行试行,助力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要明显区别于目前以大院名校为主体构建的技术创新平台,避免功能重复和同质化建设。

第二,建立资源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温州内和温州外高职院校科技服务优势,以联盟基金项目撬动资源共享,打造平台特色服务。要支持综合平台凝聚在温高职院校,在时尚设计、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形成的差异化、本土化研发优势,精准服务于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要支持综合平台整合在温高职院校牵头负责的长三角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联盟的创新资源——对于温州企业出资设立的联盟重点专项项目,由温州市科技部门给予市级立项认定;对于面向中小微企业共性技术提升需求设立的联盟区域特色项目,由温州市发改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科技部门给予市级立项认定。

第三,创新科研管理政策,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落地,发挥综合平台在大院名校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技术转化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要加大对综合平台科研重大项目申报支持,在产业综合体等重大项目上享有与大院名校同等机会。要明确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资产,可不纳入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资产处理。要支持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不应以企业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要切实增强工作绩效与实际利益的关联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速成熟技术的产业化。

第四,强化增效保障机制,加大资金、人员等要素投入和考核力度,突显价值评价对“需求-研发-转化”技术产业化体系构建的导向作用。建议参考《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规定,给予综合平台相应的运营经费等财政资金支持,并增加相应人员编制,以保证综合平台持续发展。要加强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科技创新质量评估体系,以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激发平台的活力动力,推动人才、技术、产品集成供给,促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转化。以期产生“化学反应”“叠加效应”,让技术和科技成果真正向生产力进行转变,解决技术应用“最后一公里”问题。






   发言人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党派:中共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党委委员                    界别:教育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