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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报2020年第6期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 】 【2020年11月06日】

    由:关于加强行人交通安全管理建议的提案

    邹爱妙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提案人认为:近年来,我市全力开展治堵工作,在道路建设、停车设施建设等方面亮点颇多,城市交通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优化交通组织管理过程中,对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尚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措施。行人交通陋习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已成为影响我市交通环境的一大问题,加强行人交通安全管理有利于交通困境的整体突破。

一、突出现象及问题

(一)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过马路现象突出。如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中心护栏、乱窜马路,无视待行车辆慢悠悠过马路,边玩手机边过马路,公交车上下车后绕到车头处横穿马路等现象屡见不鲜。

(二)部分行人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对交通道路标示和法规一知半解。人行横道信号灯“绿闪”表示还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禁止通过,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加紧通过。但现实中,大多数的行人并不正真了解其含义,往往是看到绿灯闪烁,却抓紧时间冲入人行横道,结果是红灯亮了人还在马路中间。

(三)横过一些不规则且没有斑马线的路口(如丁字路口等)时,只注意直行或只注意转弯而忽视了另外的情况而引发交通事故。

(四)为了图省几步路,不走斑马线,而直接横过车行道,又不注意观察避让来往车辆,有的甚至是冲过有树和有花草的隔离带而突然横路。过往机动车驾驶员又因视线不清来不及采取措施而引发交通事故。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部分交通设施规划不合理,确实给行人通行造成了不便。二是部分行人本身的公共道德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意识缺失,以自我为中心,为图己便,无视交规。三是制度不全,执法不严,各种行人不文明行为缺乏引导、约束和惩戒。

三、下一步建议:

(一)优化、完善交通标志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增加人性化交通设施建设,如遮阳棚、二次过街停靠点等,为行人提供便利的通行条件。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教,充分利用广告、手机、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行人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让尊重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扎根于心。

     (三)分阶段开展行人交通行为违章严管,第一阶段以“教育、劝诫”为主,第二阶段实行严管、严罚,现行手机采用的是实名制,通过扫微信,登记手机号可解决行人身份难确认的问题,加强媒体曝光力度,营造严管氛围,达到规范行人交通秩序的目的。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要群策群力,严格执法,采取多种手段相结合,如巡逻,交叉口定点值勤,交通复杂点和路段加派警力,上下班高峰期加大管理力度,夜间轮岗值班不留死角等办法,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

(四)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对那些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事要形成一种人人愿管、人人皆管的良好交通氛围。

(五)完善治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制定出台行人交通文明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行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纳入其个人征信系统,和影响办理银行贷款、找工作、职称评定、荣誉评定等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利益挂钩,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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