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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报2019年第3期
【来源:市政协】 【 】 【2019年08月07日】

案    由: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提案

提 案 人:市工商联界别组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提案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涌现出许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为温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等。同时,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对民营企业家不乏偏见和误解,不少人对民营企业家持“原罪论”和“仇富观”,这阻碍了企业家精神的传播,误导了社会公众对企业家作用的认识。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存在不依法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平等待遇,甚至出现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等不良现象,政商“亲清”关系被扭曲等,这不仅严重挫伤了企业家的信心,还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说:“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温州是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民营企业家是温州发展最为宝贵的财富。温州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奖励、生活上照顾,激励企业家干大事、创大业。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政法部门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法委牵头成立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以及税务、金融、科技、人社、环保、安监、工商联等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邀请院校法律专家、律师等参加,定期召开例会,落实案件通报机制,除涉密案件外,办理涉民营企业或企业家的重大刑事案件,及时通报当地工商联并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要大力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政法系统要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家需求和发展困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纠正涉及企业家财产权的案件有案不立、有财产不执行、错误被追加为执行人,以及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执行等强制措施,对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采取相应灵活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

三是要加强企业家知识产权保护。近三年,我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发案数约占全省的1/4,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要落后于全省。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建议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结合平时工作中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内控、预防机制。探索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同时,对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在维权胜诉后根据维权费用,要给予一定经费的支持,着力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

四是加强相关政策的落实执行。“两个健康”启动大会后,市中院、检察院分别出台了30条和20条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完善政策落实流程、监督管理机制,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司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工作人员的承接能力,确保政策落地,增强企业家的政策获得感。

五要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对涉及企业的普遍性问题的对策研究,要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并将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的程序纳入各地法制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制定涉企政策制定征询办法,建立企业家征询数据库,明确征询流程,推进涉企政策媒体公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协商机制,提升企业家话语权,让企业家权益更有保障。

六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区分涉企部门性质,重点是对具有执法职责和统战职责的工作部门要区别对待,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列出政商交往中可以为和不可为的具体事项,使政商交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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