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地区政协正、副主席直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联系乡镇、村(社区),担任河长等工作。为推进工作开展,发挥委员履职积极性,建立“主席(副主席)+专委+委员”工作机制,由政协主席(副主席)牵头,专委负责具体实施,结合政协委员的专业特长和本职岗位,让委员参与工程建设、河道整治、基层党建、信访件化解等履职活动,在提出具有专业性建设性的解决方法的同时,发挥委员本职作用,践行“一线”要求,树立政协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