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十八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社会移风易俗工作。会上,与会的市政协智库专家和委员们围绕我市当前存在的婚丧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突出问题,就如何更好地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建言献策。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为移风易俗支了什么招。
金文平 市政协文史专家、市民俗学会会长
“红白喜事”皆是喜事,当前我市群众在“红白喜事”方面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已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并逐渐成为了阻碍城乡发展的“拦路虎”。建议:
一是在宣传引导上要突出重点抓好节点。在思想教育上要抓住年轻人群体和老年人群体两大群体,在活动载体上要突出“五四青年节”和“九九重阳节”两个时间节点。抓好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适当给予曝曝光。
二是在营造氛围上要植入两大文化。红喜事植入传统的风俗文化,倡导节俭淳朴民风民俗;白喜事植入现代文明丧葬礼仪,推行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殡葬。
三是在平台设置上要运用好两大场所。红喜事典礼放在文化礼堂举行,接地气又节俭;白喜事告别仪式放在老人公寓或殡仪馆举行,既方便亲朋好友吊念又不影响他人生活。
屠霁霞 市政协委员、温州大学团委书记
移风易俗其实就是是把一些陈规陋习 “移风易俗”,把传统的好东西 “留风守俗”,从根本上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所以既要“行政格式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又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建议:
一是形成“一张网”工作格局。政府部门要在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做好百姓沟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监管,注重科学工作方法,科学监督评估。
二是把群众的事交还群众。在社区、村庄设立“新风尚委员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比如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相关非政府组织的民间监察作用,
三是抓住难点重点和典型案例。政府要主动引导,媒体要迅速反应,形成由内到外、自上而下推动舆论引导工作的强大合力。
陈 静 市政协委员、浙江人民联合事务所副主任、鹿城区知联会副会长
移风易俗攻坚年行动的开展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也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近年来,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建议:
一是制定规则,明细标准。移风易俗行动要制定具体的规则与标准,并予以细分与明细标准,让人一目了然,具有指导意义和具体可操作性。
二是全民覆盖,层层推进。建议以自愿订立倡议书或自愿签订移风易俗公约的形式推进,党员、干部以及“二代表一委员”带头签署公约,全社会逐步推广,分类有序推进。
三是舆论监督、抓住典型。建议采用舆论监督方式,抓住典型,加以正面宣传与引导,引领全社会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简约节俭新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王宗正 市政协委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市区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是温州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要注重“三结合”,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年度攻坚与长效机制的关系,要将年度攻坚计划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建立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打造移风易俗的“温州样本”。
二是处理好重点要求与一般倡导的关系,将对于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与普通群体的一般倡导结合起来。
三是处理好强制要求与积极引导的关系,在“堵”的同时积极为“疏”创造条件。一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些强制性规则落实到文件规定中来,另一方面更要为民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沙 静 市政协委员、共青团永嘉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目前存在的有些陋习大部分人处于碍于面子、无奈跟风。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也是给这一部分人很好的一个台阶。建议:
一要敢于在思想认识上较真。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认识有多深,态度多坚决,直接影响整治的成效,要拿出抓常抓细抓长的决心和恒心全力推进,久久为功。
二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健全规范村级红白喜事理事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红白喜事标准,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三是要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对不能整体执法的部分,要分区块执法。对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黄 涛 市政协智库专家、温州大学社会学民俗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
对移风易俗行动采取行政措施遏制是有必要的,但不能扩大化,不然会变成对传统婚丧文化的全面制止。建议:
一是在移风易俗行动中,要树立传承、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提倡、推广简约的中式传统婚丧活动,而不是提倡西式礼仪、试图用新式礼仪或场所全部取代传统礼仪或场所的措施;
二是对民众不妨碍公共秩序、不破坏生态、不对社会风气造成明显负面影响的传统婚丧礼仪,应该予以尊重,将之视为民众的基本生活权利和幸福感之所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过度干预。
欧阳后增 市政协常委、民宗委副主任(兼)
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的歪风陋习,不仅带来了不正之风,也给温州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包袱。为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温州城市文明程度。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领和文明倡导,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查摆自身及身边存在的不良风气,使移风易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乡贤”表率作用,引导形成改陋习树新风的思想共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丧事集中办理。合理布局丧事集中办理场所,实现所有丧事进入指定场所办理。加强日常巡查,对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将移风易俗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小城镇综合整治考核。实行常态化督查通报,形成发现问题、督查通报、立即整改、媒体公布的工作机制。
刘拥军 市政协委员、瑞兴集团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推动移风易俗改革工作,除了搞好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党员干部带头落实践行,引领社会新风尚。建议:
一是县(市、区)要建立对乡镇街道书记、主任,村居书记、主任落实移风易俗主体责任,并列入考核制度。像抓"五水共治"建立"河长制"一样到位。
二是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移风易俗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所谓"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党员干部要全员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并建立奖惩制度。
三是鼓励党员干部带头立下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造福社会。对于这一移风易俗重要举措的践行者要予以褒奖与宣传。
四是村居党员去世,村居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要全程界入丧事操办服务,仪式要简约、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