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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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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城乡垃圾分类现状

近年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特别是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处理体系、宣传引导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从2012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推进,到2017年底,我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70%,其中,住宅小区71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学校1400家,创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8个。各县(市)于2017 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县(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20%。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突出抓好政策完善。2015年,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明确了该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分类标准。市分类办制定了《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与标识标准》等规定和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制定了条线上的实施方案;各区、市级功能区也相继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二)突出抓好体系建设。我市在分类工作初期就确定以传统的环卫体系为基础,不断健全,形成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分类方法上,住宅小区以“三分法”为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部分小区试行增加“厨余垃圾”的“四分法”,总结经验,在城区范围内适时推广“四分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鼓励推行“四分法”。在收运处置上,“可回收物”主要由市民自行送往回收站出售或废品收购人员上门回收,并通过再生资源市场销往全国各大专业市场;“有害垃圾”主要通过市区12个收集点临时存放,定期送往市综合材料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垃圾”主要由保洁员送至垃圾转运站,随后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确保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委托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处理。

(三)突出抓好氛围营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征集口号(标识)、开设微信和微博以及利用电视、广播、户外广告设施和出租车车顶广告等各种载体,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联合市教育局等单位,编制印发《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课外读物》,提高中小学生的分类意识,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深度。现市区已基本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宣讲队伍,2017年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097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用品近23.74 万份。

(四)突出抓好监督考核。根据《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由市分类办牵头对各区、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实施考核督查。对于纳入示范点的住宅小区,逐个进行督查、指导。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慢、机制不健全的单位,由市分类办发放《整改通知单》。市分类办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切实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起,市考绩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项目,对市区及各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进行考核。

作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分类处置设施急需配套升级,要抓紧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等;专项资金保障机制急需建立,要保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回收体系急需完善,要统筹规范回收点布局、回收设施改良、回收行为规范等;公众意识还需加强,要着力改变混合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紧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利用率达93%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

(一)完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等各阶段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废旧家电等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

(二)推进源头减量。一是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礼品、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三是严格落实“限塑令”,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各类批发市场开展塑料袋规范使用及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置、净菜进城试点,促进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五是探索运用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破碎技术,实施就地林木堆肥和利用处置。

(三)实施强制分类。按照省里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全市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市区及县级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各县根据条件稳步推进,争取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取得突破性成效,实现全年垃圾量同比增长低于3%。突出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省、市级示范小区建设,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今年要创成省、市级示范小区各20个,建成“定时定点”清运小区84个,建成智能分类小区11个。

(四)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及时更新不符合标准车辆,提升运输能力,新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对已封场或即将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五)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坚持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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