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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政协履职现代化
【来源:市政协】 【作者:蔡新星】 【 】 【2018年03月05日】

内容提要:新常态下的政协履职现代化意义重大,它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还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新契机。针对我国目前政协履职存在履职实效存在差距、制度机制运行乏力、自身建设粗放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队伍建设以及管理机制、增强委员履职能力、提高政协界别设置的科学性、借助现代化方式方法,提高政协履职效率的建议。

关 键 词:新常态 政协履职 现代化

作者简介:蔡新星,民进会员,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所谓常态,就是正常状态;新常态,就是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正常状态。人类社会就是从常态到非常态再到新常态的否定之否定中发展。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必须继续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完善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活动的方式方法及程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协事业的满意度、提高人民政协履职效率,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民政协独有的力量。

一、政协履职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需要健全的治理体系,还需要高超的治理能力,来实现国家“权力”体系、“依法治国”体系和“民主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保证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在“民主治理”体系方面,当前,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民主是现代化的特征之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社会各界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经历了新中国65年发展实践的历史检验,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目标,显然是离不开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这就对人民政协履职能力提出了要与时俱进,实现现代化的新要求,即要不断扩大政协组织的开放性、平等性、对话性,提升公共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发展。

(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新契机

我国选择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即建立起由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相互补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协商民主提出了一系列的部署和要求。首次从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高度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做出规划和部署,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并明确了开展协商民主的主要方面和基本形式。同时,突出强调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一系列关于协商民主的重要部署和要求,集中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展示了我国在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同时也发展赋予了人民政协更高的地位和更重的职责。因此,我们要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使政协履职的形式更有利于各界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政协履职的活动更有利于发扬和增进民主,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二、政协履职现代化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政协工作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政协优势作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要看到在现实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果还不突出,在领导决策中的影响度还不足,在社会各界中的认同度还不够,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还不高,政协应有的“宣传员”、“智囊团”、“监督者”、“协调者”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甚至出现因“自我感觉良好”而放松“自我提高”的被动局面。

(一)履职实效存在差距

政协履职的重要形式是协商建言,唯有说得在理、让人信服,既言当其时、又言当其用,才能履职更对路、工作更有效、促进更有力。从近年来政协工作情况看,普遍存在履职实效不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不多,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在选准课题上缺乏针对性。除了与党委政府充分沟通后确定的“规定选题”外,在提案、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自选题目”的内容和范围等方面仍然存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方位瞄不准,时机把不准,题目定不准,导致了选题与中心工作同步性不足、与阶段重点衔接度不够。二是在提准建议上缺乏科学性。精品意识淡化,抓不住重点要害,缺乏问题分析的深度和实践操作的可行度;联系实际不够,不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上情”吃不透、“下情”摸不准,言之无物或言过其实;前瞻性时效性不强,认识问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么滞后,失去应有的价值,要么经不起时间检验,成了多余之言、无用之见。

(二)制度机制运行乏力

从全面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制定制度的系统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完善制度的长效性,使制度建设在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从这样的角度看待当前政协工作的制度建设,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系统化程度不高。对应构建哪些制度,职能边界如何、结构运行怎样、配套衔接何在还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致使每个制度在整个制度体系中“角色”把握不准、“链条作用”弱化;对新时期政协工作规律缺少科学性、前瞻性研判,缺乏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因时而制、因需而制的色彩还较浓,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不能充分发挥。二是执行力不强。贯彻落实制度存在“走程序”、“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使得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保障;对容易执行的制度抓得紧,对难于执行的制度放得松,或者干脆就沿用老套路、老办法、老习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检查逗硬存在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使制度执行变得刚性不足、柔性有余。三是长效推进不力。由于对制度的分析、制定、实施、反馈不足,没有定期清理已有制度,许多应废止、修改、新建的制度没能及时跟进,致使一些制度滞后于现实工作需要;继承、创新、发展的意识不够,受制于传统依赖和习惯思维,对制度可能出现的僵化、保守等负效应洞察不深,使得制度建设的长效推进缺乏内在动力。

(三)自身建设粗放滞后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是政协不能忽视的一项基本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逐步深化对加强自身建设的认识,着力解决影响政协职能发挥的突出问题。从实践中看,目前政协自身建设中仍然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界别特色彰显不够。界别活动组织化程度不高,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参政议政活动还较少;界别在政协发挥作用的渠道不畅,很多界别委员基本上“一年开一次会、一年见一次面”,日常交流研讨的机会不多;界别委员与本界别的群众主动联系不多、情况掌握不透,不能及时准确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意愿与诉求。二是委员作用发挥不足。一些委员对政协的性质地位认识不够,对委员的职责作用了解不多,缺乏履职的意识和准备;委员管理与服务制度机制的还不健全,缺乏对政协委员履职的刚性制约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委员搭建视野宽阔、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知情明政平台不够,致使委员在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中处于被动。三是专委会基础支撑不牢。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有待增强,在创新工作机制方面各自为政,缺乏整体研究和探索;在发挥委员和界别作用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组织的一些重点调研、专题协商、视察活动针对性不强,缺乏后续跟踪问效;与办公厅(室)之间还存在界面不够清晰、信息不够对称、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四是机关服务保障效果不明显。从个体表现看,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纪律、工作质量方面参差不齐,就整体表现而言,办文、办会、办事的水平不高,成效不明显;机关内部各领导层级职责分工不够明晰,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工作粗放、脱离实际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灵活性欠缺。

三、实现政协履职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队伍建设以及管理机制

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选拔过程中的独特作用。政协党组对于政协委员工作最为熟悉和了解,在日常的政协工作过程中能够充分把握政协工作进度,了解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因此,必须发挥好政协党组的作用。应该充分听取政协党组对于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各方面的评价,再交由正常程序开展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第二,通过适当方式方法,给与政协委员以履职危机感,提高他们的履职积极性。疏通政协委员新老交替渠道,对不能正常履职或履职情况不佳的政协委员要及时提醒乃至更替,使政协委员群体队伍建设真正成为一盘“活水”。第三,严格政协委员推荐、选拔过程,不断促进政协委员产生过程阳光化。在充分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后,由政协换届小组协商推荐,再按照既定政协委员推荐、选拔程序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公示等阳光化程序,促进政协委员产生过程民主化、阳光化。提高政协界别设置的科学性与时代性借助现代化方式,提高政协履职效率加强人民政协法制保障机制。

(二)增强委员履职能力

一是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切实增强建言咨政实效。调查研究是政协工作的重要方法。一要树立问题导向,提高选题能力。在选题上,全面把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着力点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调查能力。坚决摒弃下乡不进村、进村不入户、入户不见人的调研方式,下深水抓活鱼,沉下去摸实情。三要坚持求真务实,提高研究能力。坚持求真,就是要求科学发展之真、民生幸福之真、和谐文明之真,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要议题,持续跟踪,秉理执言。坚持务实,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现实、明察实情、建好实策。

二是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群众是政协工作的本质要求。一、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充分利用自己在界别、在党派、在群众中的独特优势,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搞好释疑解惑,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二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聚集民意。多站在群众的立场分析、思考和研究问题,站在群众的角度提建议、谋对策。三要当好改善民生的推动者,助解民困。始终把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政治协商的重点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工作。

三是着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努力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合作共事能力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能力。一要始终凸显主题。这个主题就是团结民主。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历史时期,特别需要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用辩证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平和的心态看待和处理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需要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多做汇集正能量的工作,多做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工作,多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工作。二要注重协同互动。各级政协联系广泛,运用协同互动办法加以整合,有利于发挥政协优势,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要提升人格魅力。广大政协委员要加强政治修养,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注重学习提高,做一个德才兼备的人;牢树民本理念,做一个为民谋利的人;坚持求真务实,做一个干事创业的人;遵守党纪国法,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

(三)提高政协界别设置的科学性

界别是人民政协事业当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和内容,政协的界别优势明显,对于汲取民智、广开思路、畅通利益表达、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意义重大。政协就是有“各行各业”体现出的界别所构成的,不断提高政协界别设置的科学性与时代性,对于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要不断增强政协界别的包容性,适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时代脚步,不断研究社会变化,及时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一种新的界别加入政协队伍,提高政协话语的全面性、科学性。在政协界别工作过程中,我们还要充分体现界别各自的独特优势和独特内容,拓宽界别路径,真正体现出界别各自的利益表达,使界别优势充分发挥,从整体上带动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发展。在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的今天,人民政协要不断加强思考和认识,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更好的推动政协界别工作的发展。对于那些不对现有政协界别造成冲击、无法在现有界别体系中寻找安排而且对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新界别要及时考虑设置。同时,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或在时代进步发展过程中融入了新的社会群体阶层的界别也应考虑适当删减,以确保政协界别设置的合理性。

(四)借助现代化方式方法,提高政协履职效率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的日益便捷、新媒体的广泛运用、新的通讯手段的发明等所有的一切使得包括国家治理行为在内的所有人类行为变得更加及时、有效。人民政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应充分响应时代号召、积极主动寻求现代化方式方法,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沿着现代化的轨道奋勇前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履职手段的现代化。运用科技进步带来的最新科技成果为人民政协事业助力是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下新的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新的通讯手段的运用会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在技术手段上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带来全新的改变,从履职手段上大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比如,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人民政协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人民政协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提高政协工作效率。作为人民政协事业的生力军、政协履职的主体,政协委员可以通过现代化的手段,如微博、微信等了解民情、吸收民智、传达民声。同时,科技手段的平等特质,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平等表达,为人民群众平等发声、政治参与提供了表达自身权益更为新颖、高效的方式和方法,也为人民政协事业拓宽了表达交流的渠道,解放了传统体制的束缚,释放了现代化的履职潜能,从而助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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