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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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列席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 【 】 【2018年03月24日】

各位列席同志:

根据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十三次主席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27日—30日召开,会期四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选举及其他事项。

二、报到时间、地点

(一)在市直机关单位和鹿城区的列席同志请于3月26日(星期一)9:00—17:00到市政协机关报到。

(二)安排食宿的列席同志请于3月26日(星期一)13:00—17:00到相应驻地酒店报到:

1.在温省政协港澳华侨委员,部分温籍港澳台同胞与海外侨胞,请到王朝大酒店(地址:民航路2号,电话总机:88378888)报到。

2.在温全国政协委员、在温其他省政协委员,在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各县(市)的列席同志,应邀列席会议的部分外地温州商会会长、在温的异地商会会长,请到维多利亚大酒店(马鞍池东路320号,电话总机:88278888)报到。

3.各县(市、区)政协秘书长请到奥林匹克大酒店(地址:民航路8号,电话总机:88379999)报到。

三、大会地点

市人民大会堂主会场。

四、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请携带本通知和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报到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市直机关单位和鹿城区的列席同志一般不安排食宿(大会发给膳食补贴)。大会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会,请与会人员尽量不要自行驾车前往会议场所。大会期间将统一安排车辆在各委员驻地接送与会人员参会。

(三)是中共党员的列席同志请于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7:00参加“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四)各县(市、区)政协可带一辆工作用车驻会,由大会秘书处发给会议期间车辆通行证。

(五)参加政协全会是重要的政治活动,请各位列席同志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于3月23日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传真到大会秘书会务组(联系电话:88969519、88969525,传真:88969520)。

 

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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