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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要善于运用社情民意信息履职尽责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 【 】 【2017年09月15日】

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形式和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协商会议、建议案、提案、视察、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而其中社情民意信息是一种很好但实际工作中又往往容易受到忽视的途径和形式。广大政协委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通过这种形式建真言、出实招、献良策。

 

为什么说反映社情民意、上报社情民意信息是一种很好的履职尽责形式呢?我觉得其好处有以下五点:一是形式灵活。政协委员上报社情民意信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随时随地搜集、整理、上报。二是参与面广。只要有主观自觉,人人皆可参与,不受界别、部门、岗位、性别、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三是时效性强。可随时发现、体悟、整理,随时反映上报,及时高效,“短平快”。四是节约成本。省掉了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其它有关形式的前期准备、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环节,节约成本,低调务实。五是联系群众。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本身就生活在群众当中,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应当有着天然的了解,而搜集整理、上报反馈社情民意信息的职责要求,则会有效促进政协委员更加紧密联系群众,更加及时有效地反映表达群众诉求,真正在思想上情感上与群众打成一片。而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除各级政协组织应当加强领导、负起组织协调工作外,作为政协委员个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具有强烈的履职意识

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认识到搜集、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既是履行自身神圣职责,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一种内在要求,也是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作为政协委员,首先要强化委员意识,通过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的形式建言献策,协商议政,把主体作用发挥好。再有就是要强化界别代表意识,努力当好本届别乃至其他界别群众诉求的反映者、表达者,把界别代表作用发挥好。也就是说,要真正把委员身份与委员职责、界别代表作用有机统一起来,决不能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履职,决不能只满足于开会“听”、视察“看”、调研“走”,既不说、又不写,既不发挥主体作用,又不发挥界别代表作用,徒有虚名,失去委员意义。

 

二是科学准确地知情明政

社情民意,简单地说,是指社会的基本情况和群众对某一事物、问题的基本看法或意见建议。而对社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归纳,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看法的则为社情民意信息。因此,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固然要对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和基层实际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同时,也要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全面掌握,也就是说,既要吃透“下情”,又要吃透“上情”。上情、下情的内容,就是知情明政的内容。如果做不到知情明政,就谈不上掌握社情民意。所以,政协委员要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知情明政,进而为运用社情民意信息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三贴近”原则

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三贴近”原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做好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也不例外。因为社情民意信息本身就来自于实际生活,产生在基层群众中,就是对实际生活和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反映。因此,作为政协委员,要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对火热的社会生活和基层群众的愿望要求多留心、多观察、多体悟,并加以分析、整理、提炼,进而形成社情民意信息。四是提高文字表达能力。能否提交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关键取决于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如何。要做好社情民意信息的反馈上报,除要具有强烈的履职意识、对全局的科学把握能力、深入扎实的思想作风和缜密的理论思维素养等多方面因素外,还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因为任何内容的社情民意信息,最终都要以文字材料的形式来反映和体现。因此,作为政协委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仅会说能讲,而且还要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把动脑、动嘴和动手有机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政协委员才会把自身职责履行好,主体作用发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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