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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来源:市政协】 【作者:丽水市莲都区政协 谷江南】 【 】 【2017年07月27日】

人民政协要在学习实践的基础上,重视政协理论、制度和工作的研究,推进“研究型”政协建设,通过研究促进学习、凝聚力量、增强政协履职实效,不断提高人民政协的整体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重视政协理论研究。一要加强理论研究的领导。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各地方政协应设立研究室,组建政协理论研究会,通过“一年一主题”或“年年写体会”等方式,培养“研究型”政协委员和“研究型”政协干部,全面开展政协理论研究。二要加强政协理论对政协制度、政协工作的指导。注重对政协工作实践中出现问题的理论思考,不断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三要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普及。


重视政协制度研究。一要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委员遴选机制。推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干部之间的岗位交流,改进委员提名、推选等工作,建立委员遴选和委员履职评价相结合工作机制。二要规范政协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三是推进政协履职制度研究。强化整体设计思想,在党委、政府自身制度建设上作出衔接政协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抓好衔接配套和有效落实。要对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政协工作文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确保文件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四是推动政协工作立法。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应组织专题性研究,推动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在程序上约束相关国家机关,保障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但所涉及的内容是程序性的,不影响政协职能的性质,不产生“刚性监督”的问题。


重视政协工作研究。一要以民主监督为突破口,增强政协履职成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在“协商渠道更加多样、参政议政人人可为”的形势下,强化政协履职成效,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研究政协职能工作,以政协民主监督为突破口,敢于监督、主动监督、勤于监督。要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全局工作思考,可以取得较好效果。如,政协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联合互动,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协开展的“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各级政协应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在实干中监督、在监督中协商的民主监督新常态。二要在建议意见上下功夫,提高建言发声的质量。近些年,关注大会发言、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课题报告质量的目光越来越多,政协建言发声的质量正成为政协形象的重要标志。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不能当做简单的问题“传声筒”,要把提高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作为政协提案、政协信息有别于其他建议的重要特征。三要加快政协工作信息化,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把网络媒介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是信息化时代政协履职现代化的基本要义。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成熟,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成了政协自身建设的当务之急。全国政协可在政协软件的开发、使用和推广上发挥更大作用,在地方政协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打造全国统一、相互衔接的政协软件体系,方便地方政协对政协软件的使用。地方政协应充分运用政协网站、委员微博微信等,搭建政协履职平台、反映政协工作动态、展现政协时代风貌。如,莲都区政协创建“随手拍、快捷报”新媒体监督平台,发动委员以手机“照片+微信”方式查找全区治水问题,并编辑报送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落实办理后也以照片形式反馈办理成果。相关信息“有图有真相”,照片对比鲜明,履职成果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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