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协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方式)。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市政协机关行政管理辅助岗位,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共党员不少于1名,应聘人数不足6人时,可视情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有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应用,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温州市户口,含各县(市); 3、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资待遇 按市财政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招聘办法 通过现场报名、综合能力测试和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4日期间工作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市行政中心市政协办公室人事处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提交电子表格并于7月4日前到人事处确认(市行政管理中心3号楼206室,电话:88969525,邮箱:109754346@qq.com)。 3.有关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温州市政协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证件照3张,以及可以证明本人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能力测试。侧重于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拟采取笔试、上机操作和面谈等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情况,按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入围人选,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决定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由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决定录取对象,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录用对象与温州市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政协办公室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附:温州市政协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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