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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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2017年12月22日】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委会、界别组,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以提案形式就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提案者履行职责、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形式和应尽义务。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拟于2018年2月初召开,为进一步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根据《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即日起开始征集提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选题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政协委员科学履职提供了指引。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抓住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主要矛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我市党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聚焦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品质提升、社会治理创新、区域均衡发展、山区绿色崛起、营商环境优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等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我市“构建五大发展生态、建设国际时尚智城”做出积极贡献。市政协提案委编印了《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见附件),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可选择适当角度,自拟题目(题目宜小,但要小中见大、反映大事),撰写提案。鼓励同界别委员集体调研后以本界别组名义提出提案,鼓励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委会以本党派团体、专委会名义提出提案,及时将调研成果、会议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转化为提案。同时,希望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市政协各专委会、界别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至少提交1件集体提案, 不断提高集体提案比例;并了解、掌握本单位、本界别委员个人提案情况,强化内部提案整合机制,减少重复提案。

    二、深入调研

提案者要努力在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中“知上情”,在置身于本地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知实情”,在耳闻、目睹、身受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中“知民情”,在外出走访考察中“知外情”。真正做到身入基层、心连实际,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针对我市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中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确保提案内容客观真实,提案所提建议具体、可操作,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认真撰写

    撰写提案时要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直奔主题,提案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事一案,努力做到“把紧要话讲出来,把重要的理点出来,把关键的数抠出来,把切实可行的建议提出来”,使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切忌笼统、空泛。避免一案多事,便于承办单位办理和落实。不应把提案写成学术性论文,也不应将原因分析得过多,对策建议却很少。提案的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提案的案由(题目)统一格式为“关于×××的提案”,主题鲜明突出,并且案由和提案内容一致。

    四、规范提交

    提案征集,在全会期间设截止期,以便提案委员会审查、统计和向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全会期间截止期前提交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处理;全会期间截止期后提交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平时提案一般在当年9月底前提交,以便承办单位有一定时限办理。不论什么时间提出的提案,提案委员会都同样予以重视和处理。提案者应早做准备,争取在全会召开前通过“温州市政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提案,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陆(必须使用电脑):请使用IE9.0以上、谷歌等浏览器通过温州市政协官方网站(http://www.wzzx.gov.cn)“温州市政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道打开本系统,使用手机号码进行验证登陆。登陆系统后,您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操作。

(二)起草、提交提案

点击顶部“政协提案”菜单,选择左侧“提案提交”功能的起草提案,根据页面提示内容输入相关内容,并上传附件。若您选择“保存提案”,可以在提案起草目录中,找到对应的记录,点击打开进行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若确认信息无误,您可以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完成提案提交工作。

(三)提案查询

点击顶部“政协提案”菜单,选择左侧“提案提交”栏目,可查阅待审核提案、我的立案提案、不立案提案、退回提案。点击相应提案案由即可查阅到提案详细情况。

通过点击左侧“提案知识”中“全部提案”菜单,您可以查询历次全部立案提案的详细内容及其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

  市政协提案委在收到您的提案后,会进行提案接收、审查立案,并将立案的提案转发给市政府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交给承办单位办理。在相应节点,系统会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息给您,方便您及时掌握提案最新动态。

五、注意事项

根据《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提案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案应避免出现以下不予立案的情形: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司法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超越本市权限范围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他人及经济组织解决具体问题的;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指名举报的;内容空洞、没有具体建议或者一案多事的等情况。否则,不予立案。

(二)提案提交工作必须在网络上完成操作。市政协委员和在温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全会期间可以界别组或界别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当列于首位作为提案人,其他委员作为附议人。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

(三)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市政协专委会、界别组在网络上提交提案时,须报一式二份纸质提案给市政协提案委备存。以界别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界别组组长或召集人签名;以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者应积极参加承办单位组织召开的提案办理面商会,提出有针对性的协商意见。

(五)提案者在收到提案答复函后,对提案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意见,要及时上网登陆“温州市政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使用温州政协APP予以反馈。操作方法如下:

1.使用电脑:

(1)输入网址:http://www.wzzx.gov.cn/进入温州市政协门户网站首页;

(2)点击网页右边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红色图标,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登录;

(3)点击政协提案,再点击提案提交、再点击我的立案提案,再点击右边的立即反馈,填写反馈意见表后提交保存,即可完成反馈。

2.使用温州政协APP:

(1)启动温州政协APP,点击提案;

(2)点击我的提案目录;

(3)点击要进行反馈的提案,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反馈”按钮。填写反馈意见表后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即可完成反馈。

如果提案者在全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于当年9月底、平时提案于当年11月底还没有收到提案答复函的,请及时与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洪有、蒋中梁,地址:市行政中心3号楼306、304室,联系电话:88969536,13968960857;88969518,1373633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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